基隆找房|賣掉繼承的房子要課重稅?先看繼承當時的認定價值
繼承房亂賣是高資產家庭最常犯的錯,原文舉例爸爸 105 年買 1000 萬房子,繼承時國稅局認定 500 萬,賣 1000 萬就被認定賺 500 萬,短期出售房地合一稅最高 45%,直接 200 萬以上。
影片內容
真不敢相信
賣遺產要很小心
先不要滑走
看到最後
很多高資產家庭
不是輸在投資
是輸在「賣錯一間房」
直接多繳幾百萬稅
你以為:
資產越多 → 表示稅越高
❌ 錯
👉 很多人是「現金留太多」才被課爆
我有法律+不動產雙背景
我直接講結論
繼承房亂賣,是高資產家庭最常犯的錯
我給你一個真實邏輯👇
爸爸105年買1000萬房子
繼承時國稅局認定500萬
你賣1000萬
👉 你以為沒賺
👉 但稅法認定你賺500萬
重點來了,這間房子
不是看「買賣價格」
是看「繼承當時價值」
而且更反直覺的是👇
👉 有時候
你越早賣 → 稅越高
如果你又短期出售👇
👉 房地合一稅最高45%
500萬 × 45%
👉 直接200萬以上
很多人不是賺少
是「白白送掉」
那高資產怎麼做?
不是不能賣
是「要設計再賣」
三件事
① 設戶籍+實際自住
② 不出租、不營業
③ 撐滿6年
你會得到👇
👉 400萬免稅
👉 剩餘10%稅率
同一間房👇
👉 有人繳200萬
👉 有人可能只繳幾萬
差別不是房子
👉 是你有沒有搞懂規則
我是法律房仲威廉
我處理的不是房子,是你資產的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