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隆找房|老公在外欠債,老婆一定要一起還嗎

台灣法律裡夫妻財產是各自所有、各自負責,不是你欠的債原則上就不用你還,關鍵是四個字誰欠誰還;但共同借款、連帶保證人、惡意脫產與借名登記,房子還是可能出事。

影片內容

很多人還停留在一個舊觀念「夫債妻還」
👉老公在外欠了一屁股債
老婆就一定要一起還
❌這是錯的,而且錯很大
這次我講清楚,你一定要聽懂
把這則影片分享給你的朋友,他們一定用的到
來!
民法規定,夫妻是「法定財產制」
但很多人一聽到這句話,鞥
就以為結婚後賺的錢、欠的錢
夫妻對外都要一起承擔
NoNoNo不是這樣喔
在台灣法律裡
👉夫妻財產是「各自所有、各自負責」
不是你欠的債
👉原則上就不用你還
那什麼時候老婆要還,我講一個最簡單的例子
兩個人婚後買房,會有房貸
房貸是欠誰?
👉欠銀行
如果哪天二個人離婚,
👉就是先把房貸還掉
剩下的錢再來分
👉這跟「夫債妻還」是兩回事
所以你一定要記住
👉在台灣法律裡
就是四個字:
「誰欠誰還」
今天房子在老婆名下
👉債權人不能隨便動
如果有人來找你討債,甚至威脅要潑漆
「妳老公在外欠錢,老婆一定要還」
👉你可以直接當場質疑對方
但我提醒你
⚠️有三種情況,房子還是可能出事
第一,共同借款:因為錢是你們兩個一起花掉的
第二連帶保證人
👉有簽名,就一起扛
第三,惡意脫產
👉快被追債才過戶,法院可以追回來
第四,借名登記
👉名字是老婆,但錢是老公出的
法院可能還是算老公的
我是法律房仲威廉
總是為你的家多想一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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